东西问丨裴刚:汉语教育如何架起中菲民心相通之桥?******
中新社马尼拉12月28日电 题:汉语教育如何架起中菲民心相通之桥?
——专访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裴刚
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近年来,汉语热在菲律宾悄然兴起,热衷于学习汉语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当前,菲律宾汉语教育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又将对两国人文交流产生何种影响?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裴刚(Cavin F. Pamintuan)博士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对此作出解答。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菲律宾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在东南亚的重要合作伙伴,两国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人文交流方兴未艾,菲律宾兴起“汉语热”,汉语教育在中菲人文交流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裴刚:尽管两国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但据我观察,许多菲律宾人并没有意识到两国间的相互联系,以及自己的生活如何受到中国文化影响。所以,每当开学上汉语课时,我都会让学生想出一个他们认为源于汉字的他加禄语单词,大多数学生会对常用的单词有“中国血统”而感到着迷。我的目的是让他们认识到,菲律宾的语言也受到汉语的极大影响。
近年来,菲律宾对汉语使用者的需求迅速增长。汉语教育已成为一个重要平台,为菲律宾人提供了认识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新视角。值得一提的是,在菲律宾建立孔子学院之前,只有社会精英才能在专门的学校学习汉语,而他们只占整个国家的一小部分,其余大多数人并不了解菲律宾与中国长期培养起来的友谊。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两国间的友好往来促进了汉语教育在菲律宾的蓬勃发展。中菲两国政府的坚定支持,为汉语教育在菲主流社会的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2011年,汉语教育被纳入菲律宾K-12基础教育计划。目前,菲律宾每年至少有来自全国153所学校的12000名公立中学生在学习中文。他们是中菲友好播下的“种子”,“发芽”后将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友好关系,最终成长为中菲友好的使者。
我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例子。2010年,我的教授章石芳博士种下了我这颗“种子”。现在,轮到我为未来种下更多的“种子”。
汉语教育是连接菲律宾和中国人民的一座无形桥梁,而这座桥梁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在菲成功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当人民的心被连接起来,才能更好地连接路,而路又能连接世界。
中菲青年迎春联欢会,菲律宾大学生表演菲律宾传统节庆舞蹈《酒杯舞》。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您是第一位由菲律宾孔子学院培养出来的汉语教学博士,现担任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在您看来,菲律宾汉语教育发展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
裴刚:可以用一个缩写词“RECIPE”(诀窍)总结在菲律宾发展汉语教育的经验,具体为相关性(Relevance)、赋权性(Empowerment)、承诺性(Commitment)、包容性(Inclusiveness)、实用性(Practicality)和参与性(Engagement)。
相关性——要确保汉语教学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具有高度相关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贴近学生生活,开发情境化的教学材料,让学生实现“沉浸式”学习。
赋权性——汉语教育应确保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实力。需关注学生在学习汉语后发生的积极变化,以及这项技能如何帮助他们在工作领域获得更大优势。
承诺性——参与发展和实施汉语教育的各方都要明晰承诺,以促进权责分明。如菲律宾教育部致力于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汉语教育的顺利实施,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致力于提供相关培训和材料,确保合格的教师在公立中学教授汉语。各方的承诺是明确的,并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努力。
包容性——汉语教育应具有包容性,无论肤色、种族、信仰、性别,为每个人提供均等机会,让更多菲律宾人有机会接触中国的语言和文化。目前,菲律宾的汉语教育在初中进行,将来会扩大到小学、高中,甚至推广至帮助失学青年和成人学习者完成基础教育的替代性学习系统(ALS)。
菲律宾孩童学习编制中国结。 樊蓉 摄实用性——应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能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应用。因此在设计课程时,需考量汉语教育是否有助于学习者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跨文化交际能力。
参与性——菲律宾汉语教育的成功是所有参与方合作的结果。在汉语教育实施之前、期间和之后,各利益相关方要积极参与,以确保汉语教育的持续改进。例如,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会与菲律宾教育部合作,举办年度论坛和会议,确保双方目标一致,并了解对方的最新动态。
过去十年,汉语教育在菲律宾取得了诸多成就。为确保可持续发展,未来还要做很多工作。所有的参与方都应持续关注汉语教育给菲律宾人民带来的影响,在推动其向前发展的同时总结新经验。
“2018年菲律宾首届HSK留学就业展”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光启学校举办。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作为菲律宾汉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您如何看待菲律宾汉语教育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裴刚: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中企进入菲律宾市场提供了机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桥梁、水坝、发电厂、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接连落地菲律宾,大大提高了菲律宾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当地民众创造了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除此之外,两国农业和旅游业合作也方兴未艾。这些都增加了菲律宾对汉语教育的需求。
尽管汉语教育在菲律宾的公立和私立学校已经制度化,但仍有必要通过“汉语+”课程不断优化汉语教育内容,以确保学校提供的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相一致,帮助学生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为满足国内不同领域对汉语的需求,有必要实施短期和长期的“汉语+”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中国在菲企业为菲籍员工提供短期培训项目,菲籍员工可以学习到实用的中文口语,用于日常工作交流,在提高员工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企业的沟通成本。长期计划主要指,相关机构考虑通过以下方案实施培养不同领域的本地人才计划:一是将汉语纳入高中课程,为学生高中毕业后的工作或高等教育做好准备;二是将中文纳入菲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局(TESDA)的培训课程,使不同专业的人学习这门语言,并在培训后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三是在大专院校设立与汉语有关的学位课程,使汉语人才培养专业化;四是在菲律宾建立孔子学院协会,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为菲律宾人提供顺应时代要求的汉语教育内容。
在菲律宾发展汉语教育最大的挑战是政策支持。如前所述,汉语教育不仅能促进中菲民心相通,也会对两国互联互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相关机构有必要制定政策,支持在菲律宾实施“中文+”项目。
菲律宾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举办“第八届全菲汉语教学研讨会”。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您于今年5月荣获第二届“中菲相知奖”重要贡献奖,是促进中菲友谊与合作的友好使者,您认为未来中菲应如何更好“相知”?
裴刚:于经济学家而言,中国被视作贸易伙伴。但对于在两国都生活过的人来说,我把中国看作另一个家。我本人的故事,从汉语学生到汉语教师,从中国故事的听众到中国故事的传播者,正是普通人成为中菲友谊推动者的一个完美例子。今年,两国元首在泰国曼谷会见时也强调双方要密切人文交流。在我看来,中菲更好“相知”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讲好中国的好故事,激励更多人参与两国的人文交流,让菲律宾民众看到友好的双边关系是如何改变他们生活的。
其次,宣介好两国在各个合作领域取得的成就,包括教育领域。过去几年里,中国对给予菲律宾巨大帮助一直保持谦虚态度,我们也见证了中国如何支持菲律宾对抗疫情。当前,两国间的合作已取得了诸多成果,有必要将这些成果展示给菲律宾的主流社会,以巩固民众对中菲合作的支持。
再次,除政府间合作外,还要激励基层合作,鼓励社会参与。虽然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建立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必要的,但自下而上的方式同样重要,因为它能产生社会支持。过去几年里,除教育部之外,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还在各大政府机构和私营企业实施汉语教育项目,目的就是如此。
最后,为菲律宾青年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让他们到中国去,亲身感受中国各方面的进步,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了解。对那些想要深入学习汉语的菲律宾青年来说,汉语教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助推器,将帮助产生更多的中菲友谊“火炬手”。(完)
受访者简介:
裴刚,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第二届“中菲相知奖”重要贡献奖获得者。裴刚是福建师范大学与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联合培养的首届(2008级)汉语师范专业本科生,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孔子学院奖学金)硕士,也是第一位由菲律宾孔子学院培养的汉语教学博士。工作后历任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中文教师、行政主任、副院长,于2019年5月起任菲方院长,具有丰富的中文教学和教育管理经验,一直致力于通过语言和文化教学促进中菲友好交往和人文交流。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